你聽過合伙公司嗎?聽過的了解這個詞嗎?小編就和你們介紹下注冊合伙公司有什么好處吧。
合伙公司是指兩人或以上合伙注冊的公司。同時合伙公司又分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一般合伙工作是有著共同的目的組建而成,他們之前相互約定,享有共同出資,經營,收益和風險。他們之間沒有法人。所有公司產生的利益全是以書面或口頭的形式來進行分配。合伙公司有著怎樣的優勢呢?
注冊合伙公司的優勢:
1、合伙企業設立難度低,手續相對簡便和費用相對較低。合伙協議就是公司運行的法律依據。
2、合伙制公司中,有限合伙人不但可以承擔有限責任,吸引資金和人才。而且連無限責任,都可以很有效地解決。
3、稅收較低。不用交企業所得稅,只要把個人所得稅交了,就行了。(這點很重要)
4、政府監管力度低。
5、合伙人可直接參與管理,且管理權不分大小。
注冊合伙公司的劣勢:
1、無限責任
合伙企業大的劣勢就是無限責任和連帶責任:
無限責任是合伙人中一但有一個人經營失誤、或是退出、死亡,則會對企業的存續和運行產生很大的影響,因此合伙人的選擇和合伙協議的擬定就相當重要。
連帶責任是債權人根據自己的清償權益,請求合伙人中的一人或者幾個人承擔全部清償責任。
2、易內耗
雖然合伙企業的合伙人均享有管理權利,但是在企業決策不一致時,公司業務的開展就會比較困難。所以好在合伙協議中提前做好規定。
3、合伙人退出困難
由于合伙企業是共進退的,所以只要其中一個合伙人想將財產轉讓或是退出,這就很有可能會影響其他合伙人的利益,因此法律要求,向外轉讓或退出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不可以采用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所以,好在擬定合伙協議時明確規定合伙人轉讓、退出原則,否則很難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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