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于1月l日開始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申領年檢報告書,于3月15日以前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報送年檢報告書和其他有關年檢所需材料。
2、1月1日一3月15日為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受理.審核年檢材料階段;3月15日一4月30日為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審核年檢材料階段。
3、年檢通過的企業須交納50元人民幣年檢費(如當年已作過變更登的企業可不交納),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對通過年檢的企業加貼年檢標識和加蓋年檢戳。
4、年檢程序結束,發還企業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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